金兀术(完颜宗弼)在军事失利后给秦桧的密信,是导致岳飞蒙冤的关键政治阴谋。结合史料分析如下:
⚔️ 一、金兀术密信的核心内容与背景
军事失利后的政治操作
绍兴十年(1140年),金兀术在郾城、颍昌等战役中被岳飞击败,金军主力遭受重创。为扭转战局,金兀术选择利用南宋朝廷内部的主和派,向秦桧传递密信,提出议和条件:“必杀岳飞,而后和可成”(必须除掉岳飞,金朝才同意和谈)。这一要求被秦桧视为巩固自身权位的机会。
密信的阴险性
金兀术深谙南宋朝廷的求和心理,信中明确将岳飞视为金国南侵的最大障碍。通过威胁终止和谈,迫使秦桧对主战派采取极端手段。
🏛️ 二、秦桧与宋高宗的合谋
秦桧的动机
自保权位:秦桧因前期力主和议失败,面临朝野弹劾。金兀术的密信为其提供了“戴罪立功”的机会,通过除掉岳飞重新获得金国信任。
瓦解主战派:岳飞、韩世忠等将领的兵权被解除(调任枢密院虚职),张俊倒戈协助诬陷,主战派力量遭系统性削弱。
宋高宗的默许
宋高宗赵构虽知岳飞冤屈,但为保全皇位与偏安局面,选择牺牲岳飞:
恐惧钦宗归朝:若岳飞北伐成功迎回徽、钦二帝,其帝位合法性将受挑战。
厌战心理:高宗曾直言“宁至覆国,不用此人(主战派张浚)”,暴露其苟安本质。
⚖️ 三、密信如何直接导致岳飞蒙冤
构陷罪名的流程
解除兵权(1141年4月):岳飞被调离军队,剥夺指挥权。
罗织“谋反”证据:秦桧党羽万俟卨等捏造岳飞“拥兵自重”“延误战机”等罪名。
最终冤狱(1142年1月):岳飞以“莫须有”罪名被杀害于大理寺狱中。
密信的政治作用
金兀术的要求成为秦桧行动的直接指令,而高宗为求和妥协,纵容冤案发生。正如史料所述:“岳飞之死,非死于狱,死于秦桧与金人之约也。”
💎 四、历史启示:冤案的必然性
君相勾结的牺牲品
秦桧以“德无常师,主善为师”的诡辩合理化自身变节(从主和到“假战真和”),而高宗需秦桧承担骂名以维持统治合法性。
南宋军事优势的葬送
岳飞死后,南宋丧失北伐良机。绍兴和议(1141年)划定淮河至大散关为界,向金称臣纳贡,彻底坐实偏安格局。
💡 总结:金兀术的密信并非独立事件,而是宋金政治博弈的缩影。岳飞之死本质是南宋统治集团为妥协投降扫除障碍的必然结果,其蒙冤过程折射出专制皇权下忠良悲剧的历史循环。至今杭州岳飞墓前秦桧跪像,仍是后世对这段历史的深刻审判